财政部20日发行2008年第十期记账式国债266.5亿元
财政部20日宣布发行2008年第十期记账式国债266.5亿元,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每半年付息一次。
6月20日消息,财政部20日发布公告,宣布发行2008年第十期记账式国债266.5亿元,期限10年,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4.41%。
根据公告,本期国债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及试点商业银行柜台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2008年6月23日开始发行并计息,6月26日发行结束,7月1日起在各交易场所和试点银行柜台上市交易。
本期国债在各交易场所交易方式为现券买卖和回购,试点银行柜台为现券买卖。通过试点银行柜台购买的本期国债,可以在债权托管银行质押贷款,具体办法由各试点银行制订。
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每半年付息一次,利息支付日为每年6月23日、12月23日(节假日顺延),2018年6月23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