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白癜风治疗医院 https://baike.baidu.com/item/%E5%8C%97%E4%BA%AC%E4%B8%AD%E7%A7%91%E7%99%BD%E7%99%9C%E9%A3%8E%E5%8C%BB%E9%99%A2/9728824?fr=aladdin?好消息来了!刚刚税局通知: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变了!明年1月,月收入不足6万的员工多了一笔钱!
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需要大家本月完成,一年一度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开始啦!最后一个月,抓紧时间确认!否则影响明年到手工资。
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变了!
新个税法后,有的固定从一处取薪且年收入低于6万元的个人,虽然全年算账不用缴税,但因其各月间收入波动较大或者前高后低等原因,在年度中间的某些月份,单位给他预扣预缴了税款,年度终了后仍然需要申请退税。国家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通过本次政策,让单位在报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不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这样,上述个人平时就不用扣个税了,次年也不需要申请退税了。(年1月1日起施行!)一句话总结就是:国家让我们更省事了,平时不扣税了,年度结束也不用办退税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19号为进一步支持稳就业、保就业、促消费,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应当按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相应纳税人的备注栏注明“上年各月均有申报且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字样。二、对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比照上述规定执行。本公告自年1月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年12月4日总局解读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的解读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制发了《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一、为什么要出台《公告》?个人所得税制改革后,为尽可能使大多数纳税人在预扣预缴环节就精准预缴税款、提前享受改革红利,参考国际通行做法,对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累计预扣法来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这样大部分仅有一处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预缴税款与全年应纳税款一致,次年就不用再进行汇算清缴,办税负担得以有效减轻。从新税制实施首年情况看,这一预扣预缴制度安排发挥了积极有效作用,相当部分纳税人预缴阶段即充分享受改革红利并且不用办理汇算清缴。但也发现,有部分固定从一处取薪且年收入低于6万元的纳税人,虽然全年算账不用缴税,但因其各月间收入波动较大或者前高后低等原因,年中无法判断全年所得情况而某一个或几个月份被预扣预缴了税款,年度终了后仍需申请退税。对此,考虑到新税制实施已有一个完整的纳税周期,纳税人也有了执行新税制后的全年收入纳税数据,对该部分工作稳定且年收入低于6万元的群体,在享受原税改红利基础上,可对其税款预扣预缴方法进行优化,进一步减轻其办税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统筹考虑纳税人预扣预缴阶段税收负担和财政收入稳定性,出台了《公告》,这也有助于更好地支持稳就业、保就业、促消费,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二、《公告》优化了哪些纳税人的预扣预缴方法?《公告》主要优化了两类纳税人的预扣预缴方法:一是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各月均在同一单位扣缴申报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具体来说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1)上一纳税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单位任职且预扣预缴申报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2)上一纳税年度1-12月的累计工资薪金收入(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等各类工资薪金所得,且不扣减任何费用及免税收入)不超过6万元;(3)本纳税年度自1月起,仍在该单位任职受雇并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二是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如保险营销员和证券经纪人。同样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上一纳税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单位取酬且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申报了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2)上一纳税年度1-12月的累计劳务报酬(不扣减任何费用及免税收入)不超过6万元;(3)本纳税年度自1月起,仍在该单位取得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
小李年至年都是A单位员工。A单位年1-12月每月均为小李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假设小李年工薪收入合计元,则小李年可适用本公告。
小赵年3-12月在B单位工作且全年工薪收入元。假设小赵年还在B单位工作,但因其上年并非都在B单位,则不适用本公告。三、优化后的预扣预缴方法是什么?
对符合《公告》规定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纳税年度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不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同时,依据税法规定,扣缴义务人仍应按税法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小张为A单位员工,年1-12月在A单位取得工资薪金元,单位为其办理了年1-12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年,A单位1月给其发放元工资,2-12月每月发放元工资。在不考虑“三险一金”等各项扣除情况下,按照原预扣预缴方法,小张1月需预缴个税(-)×3%=元,其他月份无需预缴个税;全年算账,因其年收入不足6万元,故通过汇算清缴可退税元。采用本公告规定的新预扣预缴方法后,小张自1月份起即可直接扣除全年累计减除费用6万元而无需预缴税款,年度终了也就不用办理汇算清缴。
小周为A单位员工,年1-12月在A单位取得工资薪金元,单位为其办理了年1-12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年,A单位每月给其发放工资元、个人按国家标准缴付“三险一金”元。在不考虑其他扣除情况下,按照原预扣预缴方法,小周每月需预缴个税30元。采用本公告规定的新预扣预缴方法后,1-7月份,小周因其累计收入(×7个月=元)不足6万元而无需缴税;从8月份起,小张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每月需要预扣预缴的税款计算如下:
8月预扣预缴税款=(×8-×8-)×3%-0=0元
9月预扣预缴税款=(×9-×9-)×3%-0=0元
10月预扣预缴税款=(×10-×10-)×3%-0=0元
11月预扣预缴税款=(×11-×11-)×3%-0=元
12月预扣预缴税款=(×12-×12-)×3%-=元
需要说明的是,对符合本《公告》条件的纳税人,如扣缴义务人预计本年度发放给其的收入将超过6万元,纳税人需要纳税记录或者本人有多处所得合并后全年收入预计超过6万元等原因,扣缴义务人与纳税人可在当年1月份税款扣缴申报前经双方确认后,按照原预扣预缴方法计算并预缴个人所得税。
上例中,假设A单位预计年为小周全年发放工资元,可在年1月工资发放前和小周确认后,按照原预扣预缴方法每月扣缴申报30元税款。
四、《公告》出台后,扣缴义务人该如何操作?
采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扣缴功能申报的,扣缴义务人在计算并预扣本年度1月份个人所得税时,系统会根据上一年度扣缴申报情况,自动汇总并提示可能符合条件的员工名单,扣缴义务人根据实际情况核对、确认后,即可按本《公告》规定的方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采用纸质申报的,扣缴义务人则需根据上一年度扣缴申报情况,判断符合《公告》规定的纳税人,再按本公告执行,并需从当年1月份税款扣缴申报起,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相应纳税人的备注栏填写“上年各月均有申报且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
五、《公告》实施时间是什么?
《公告》自年1月1日起施行。
个人所得税app版本重大更新
最后一个月,抓紧时间确认
图片来源:个人所得税APP截图
政策规定: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需要纳税人每年都提交一次。
提醒:这几种情况需要修改①想修改年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比例;②有老人在年去世,年不能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③夫妻一方不再申请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在年由另一方申报;④房租和房贷需要替换扣除的情况,即:年不再申报住房租金,改为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或年不再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改为申报住房租金。通知都给大家准备好了!
各位同事: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规定:纳税人次年需要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31日前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必须登陆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修改:1.想修改年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专项扣除比例和扣除人的2.有老人年去世并申请了赡养老人专项扣除,年不能再申请3.子女教育阶段发生变化的,如从学前教育到义务教育、转学、留学等4.夫妻一方不再申请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在年由另一方申报5.房租和房贷需要替换扣除,如买房后不再申报住房租金,改申报住房贷款利息6.今年的租赁合同显示“已失效”,需重新修改租房资金专项信息7.继续教育信息需修改的8.扣除信息确认后,一个年度内不能变更,请务必确认好。提醒:申报方式需单位代扣代缴的,需选择扣缴义务人申报,选择本单位。详细步骤,见附件。二、年度专项扣除信息较今年无变动的,也建议登录个税APP确认信息是否正确有效。系统在升级过程中的调整,有可能会造成信息失效、不符合扣除条件、单位无法下载等问题。在APP中进行“一键带入”操作即可。感谢大家的配合支持,请于12月29日前操作完成,12月30-31日单位将进行查验补缺。***财务部/人事部年12月个税APP端确认操作步骤1、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只需在年基础上确认即可。①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一键带入”;如下图1、图2:②依据提示“将带入年度信息,请确认是否继续?”或者“您在年度已存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果继续确认,将覆盖已存在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后点击“确定”;如下图3、图4:③打开“待确认”状态的专项附加扣除,核对信息;如有修改,可以点击“修改”,信息确认后点击“一键确认”。如下图5、图6:注意:如有“已失效”状态的信息,则需先删除之后才能点击“一键确认”。④点击“一键确认”后,信息则提交成功。不需要重复确认,否则之前确认的信息会显示已作废,系统会以最新确认的信息为准。如下图7、图8:用户可以在确认之后在APP中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选择扣除年度“”-查看已提交的信息,如有变动可以选择作废或修改。2、年需对已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如:需要修改申报方式、扣除比例、相关信息等,则需点击“待确认”之后进入相关修改页面进行修改。注:此方式只能修改部分信息。如:需要修改基本信息:先进入年的信息页面,修改后再重新确认。在APP中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选择年份年,修改之后再确认年的信息。举例:用户需修改赡养老人的分摊比例。点击“待确认”状态的赡养老人信息,点击“修改”-“修改分摊方式”,修改成功后返回“待确认”界面,再点击“一键确认”。3、年需要作废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比如年不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点击“待确认”状态的赡养老人信息,点击“删除”,再点击“一键确认”。如下图9、图10:4、年需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比如年新增子女教育扣除,需要申报填写。先按情形(1)步骤确认之前申报的其他不需修改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点击APP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如下图11、图12:5、年首次填写专项附加扣除。直接选择首页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如上图11、图12。
1、母爱就像太阳,无论时间多久,无论走到哪里,都会感受到她的照耀和温热。2、如果没有历史事实的感人心魄,没有风卷大海的惊波逆转,父爱深深无雨,洗去铅华雕饰,留下清新自然,是彷徨无依的心灵最温暖的港湾。3、没有无私的,自我牺牲的母爱的帮助,孩子的心灵将是一片荒漠。4、父爱,它就好像白酒,辛辣而又热烈,容易让人醉在其中;它又像咖啡一般,苦涩又醇香,容易让人为之心动;它还像茶,平淡而亲切,能让人在不知不觉中上瘾。5、母爱是多么强烈、自私、狂热地占据我们整个心灵的感情。6、父爱,如大海般深沉而宽广。7、母爱是一条长长的路。无论你走到哪里,她都伴你延伸、顺畅。那悠悠的牵挂,那谆谆的叮咛,为你指点迷津,护你一路走好。8、母爱是体贴、慰藉、宽容、理解、善良、慈祥的源泉。母爱之情,惊动天地,感泣鬼神。9、人们经常赞美的是母亲。是的,母爱是宽厚的、博大的,但母爱给人更多的是依赖,是心灵一个可以停泊的港湾;而父爱是内敛的、含蓄的,带给人更多的是坚强,是一种可以前进的动力。10、不要忘了,完整的家庭里,除了母爱,还有父爱的存在。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上,父亲为我们树立了一个坐标,为我们铸造了展翅飞翔的翅膀。感谢父爱,感谢它带给我们的一切,它是永恒不变的爱,感谢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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