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中共云南省委在昆明召开“云南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专场发布会。
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提高到元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黄云波介绍,云南“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全面解决,百万贫困群众“挪穷窝”“换穷业”,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省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8个贫困县全部摘帽,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历史性地消除了绝对贫困,解决了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11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整体脱贫。
脱贫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年的元提高到年的元,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从年的元提高到年的元,实现了从解决温饱、到总体小康、再到全面小康的历史性跨越。全省个贫困村实现%通硬化路、通动力电、光纤网络全覆盖。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组织领导体系的稳定性和连续性,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2.8万名;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体系,今年,确定防返贫监测线元,1.63万支工作队、22.04万名干部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大排查,入户核查.86万户;把一切为了脱贫户增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的鲜明工作导向,制定了万户、.7万人的三年增收措施,同时对70万户年人均纯收入在1万元以下有劳动力的脱贫户,组建了“一对一”帮扶专班;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水平,基本医疗方面,将监测对象全部纳入参保资助范围,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83.6%,36种大病患者救治率99.5%;聚焦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集中发力,今年安排27个国家重点县衔接资金.56亿元、30个省级重点县44.57亿元。
完成百万人口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徐绍文介绍,“十三五”期间,全省累计投入各类资金超过0亿元,帮助99.61万贫困群众实现搬迁脱贫,加上同步搬迁群众总规模达到万人。全省共规划建设集中安置区个,其中城镇安置区个,农村安置点个;建成安置住房24.5万套,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户均住房面积86.1平方米。
为确保达到“两不愁三保障”脱贫要求,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共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个、中小学学校所、卫生室个、卫生院24个、便民服务站(中心)个、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个、儿童之家个、文化活动室个、室外活动广场个,安置点实现了配套基础设施全部达标、公共服务全面覆盖。
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云南以规划编制为引领,不断完善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领域政策支撑体系;以项目资金争取为方向,全面夯实乡村振兴基础;以典型示范为带动,扎实推动乡村振兴示范园(田园综合体)建设;以一二三产业融合为导向,积极创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云系”农产品出圈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张杰介绍,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年的元提高到年的元,其中来自产业的经营净收入占了48.4%,高出全国平均水平约14个百分点。
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已成为脱贫地区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最大“源头活水”。坚持产业优先,构建了一套完整的政策体系,发展保障稳固加强;坚持因地制宜,培育了一批特色鲜明的特色产业,带动效益日益凸显。目前,全省培育形成特色鲜明、带动面广的26个帮扶主导农业产业,覆盖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脱贫户万户,产业帮扶到户基本实现全覆盖,花卉、茶叶、中药材等10多个帮扶产业的面积、产量位居全国前列,打响了昭通苹果、怒江草果、会泽石榴、勐海茶叶等一批脱贫地区“云系”农产品品牌;坚持联农带农,探索了一批持续有效的带贫模式,利益联结机制不断健全。
此外,坚持科技兴农,建立了一支能进村入户的科技队伍,脱贫群众内生动力持续增强,实现了脱贫县专家服务全覆盖、脱贫村农技服务全覆盖;坚持共同富裕,壮大了村级集体经济,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不断增强。截至目前,全省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达95%,基本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实现村村都有集体经济收入的目标,99%的行政村均制定了村集体经济帮扶救助管理办法,21%的行政村开展了村级集体经济帮扶救助工作,共帮扶救助人员2.3万人次,帮扶救助资金达到.8万元。
全省已实现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9万人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石丽康介绍,坚持精准转移,着力让帮扶对象就业有岗位可增收,按照每转移一名贫困劳动力给予或元补助,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输的方式组织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年,累计开行专列列次、专车辆、包机架次,有序组织贫困劳动力“出家门、上车门、进厂门”,实现了有组织的转移输出。人社系统共开发18.59万个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帮助有劳力不能远行的贫困劳动力就业。截至目前,全省已实现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9万人(含监测对象),转移到省外就业达到.56万人。
同时,坚持量身培训,着力让帮扶对象手上有技能可立业,加大对培训奖补直达企业的力度,支持户企业吸纳2.61万脱贫人口,通过以工代训的形式来帮助他们就业;坚持社保兜底,着力让帮扶对象养老有保障可托底。截至目前,全省.77万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中,有.28万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参保;有.22万60周岁以上脱贫老人%按时足额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同时,为.33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代缴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坚持人才兴业,着力让帮扶对象致富有门路可发展。
组织开展乡村振兴项目49个
云南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马斌介绍,守正创新,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大力推广使用“政府救助平台”和“一部手机办低保”,年以来,累计受理22.8万多件救助申请,对13.3万户43.2万人次实施救助,让困难群众申请救助“不出户、不求人”,“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夯实基层基础,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扶持工作,截至年3月底,易地搬迁群众累计纳入城市低保56.31万人次,农村低保79.97万人次,特困供养2.81万人次,获得临时救助1.71万人次。强化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建成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个,支持16个万人以上集中安置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投入专项资金补助集中安置区79个农村公益性公墓、9个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民政全领域工作参与,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省政府连续11年将建设一批养老服务设施列为“十件惠民实事”,建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推进县、乡、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其中,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助力乡村振兴,省级社会组织通过平台认领的方式,组织开展乡村振兴项目49个,共筹集物资(含资金)2万元,帮扶群众10余万人次。
全省实现万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志学介绍,全面打赢医保脱贫攻坚战,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截至年底,全省实现万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参保率%,住院实际报销比例89.39%,政策保持连续稳定。脱贫攻坚医保政策实施后,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从年的61.15%提高到年底的89.39%,住院人均自付费用从年的.63元下降到年底的.01元。
同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不发生因病规模性返贫致贫,落实政策衔接;落实三重保障,截至年8月底,纳入管理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已应保尽保,享受医保待遇.91万人次,三重保障报销住院医疗费用62.29亿元,实际报销比例83.33%,保障水平总体稳定。符合国家对困难群众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保持在80%左右的要求;落实工作责任;落实日常监测,实现“政府找”;落实平台使用,实现“找政府”,依托“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重点针对农村低收入人口,持续完善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异地就医费用报销和申请大病救助3项服务事项,做好“找政府”业务办理。截至8月31日,全省已办结件,按时办结率达%。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张田睿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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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罗秋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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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