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炖排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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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冬了,据说是香港历史上最暖的立冬。朋友圈里,说中文的都在吃饺子,说英文的都在哭,呵呵,有人哭建国,有人哭振华、锦丽。饺子最近吃过了,我决定,煲一锅排骨汤。不知从何时开始,猪肉越来越贵,贵过了牛肉、羊肉,更是贵过了鸡鸭、鱼虾。去超市采购时,看到动辄40~50块钱一盒的猪肉,总是要犹豫一下,挑那肥瘦合适的一盒,再仔细看看价签和保质期,才敢放入筐中。超市也有卖排骨的,腔骨、腩排、一字排都有,但实在太贵,常常要块一斤。如果去街市,价钱上能平一点。街市卖猪肉都是大块、成扇的放在冷柜中,想要多少,就用铝夹子捡出来,让档主过磅。他报个价,你接受了,然后就问一句“斩不斩?”答“斩!”档主便把肉放到墩子上“斩”,或“一开四”,或是“一开五”,总之是剁成两三张麻将牌大小,吃起来既痛快,又不至于费嘴。肉贵了,不能每天吃,就每半个月去买一次排骨,一次买~块钱的,当天炖一半,放冰箱冻一半,够两个人解3~4顿的馋,又能保证每个星期都有肉骨头唆吧,生活的幸福感“油”然而生。一.撇沫街市挑回来的排骨,简单洗一下,就可以下锅。用清水没过肉顶,大火煮沸,这时就会看到一些棕色的泡沫冒上来,盖住了肉。若是不及时处理,泡沫恐怕还会“噗”出来。这就到了“撇沫子”的阶段。从品相上来讲,炖排骨不是什么讲究的菜式,但也不能太马虎粗糙。“撇沫子”撇得仔细彻底些,汤就清亮,整道菜也会显得上档次。拿个碗,再取一把大点的汤勺,先把大片、大朵的棕色泡沫“请”到碗里,再沿着锅边反复打捞,直到连白色的沫碎都没了,锅里只剩骨头和滚动的清水,才算好。撇出来的血沫子没什么用,放到微凉,倒掉就可以了。撇沫子其实基本上适用于所有的炖肉菜,无论是牛羊还是鸡鸭。生肉里面都有残留的血液,在加热的过程中会逐渐渗出来,就形成了血沫子。以前做菜时心比较粗,炖肉菜常常不讲究这步骤,炖出来的肉,口味虽然还说凑合,但卖相就总是比较差,往往是混沌一片。人长大了,才懂得面子与里子各有各的重要性,做菜时于是更注意准备阶段的细微功夫,自然就不会容许血沫子再赖在锅里了。二.下料撇血沫子的过程,不必关火,撇完了,排骨可以继续炖煮,也不必换水。炖排骨讲究炖得“烂”,不能像做酱牛肉那样,捞出来过冷水收紧再炖。光是用清水炖,猪肉的味道恐怕不是每个人都能欣赏的,因此一定要下一些香料来去腥、来调和、来提味。常见的炖肉香料,无非八角、香叶、肉桂、草果,有人喜欢陈皮,但不建议放得太多,顶多拿剪刀剪半片就足矣了。料酒白糖要不要加?也是见仁见智。不落酒糖,汤倒未必有什么影响,但肉味儿可能比较棱角分明;加了酒与糖,肉味儿就会圆润、绵柔一些。至于要不要放盐,也是不同人有不同理解。中国人吃菜本身放盐就很“豪放”,炖汤时,因为盐会被稀释,因此很多口重的,常常一勺一勺地撒。抛开健康考量不谈,其实这也是没必要的,一来是盐重了,汤你未必喝得下去,即便喝下去了,饭后又免不了拼命喝水,弄个肚胀。二来是盐味儿会压过排骨以及其他辅料的鲜香。忘了是从哪一本食谱上学来的,总之我一般是选择放三次盐。第一次是撇完沫子后,放两克给汤肉“定味”。炖到一个小时左右放第二次盐,算是“调味”。等到所有食材都已炖好,将要起锅上桌时,再点第三次盐,算是“提味”。第一次不要多放,第二、三次更要慎重。唯有此,汤才会炖出清甜的感觉。那种标榜“香浓”的排骨汤,常常放了太多的盐,甚至是味精,不健康,吃吃肉也就罢了,不推荐喝汤。一锅汤,没有料不行,料多了就会喧宾夺主。要想让主题突出,必定要有取舍与平衡,不能任性而为。做菜如此,做事亦是如此。三.炖煮之所以想着要炖排骨汤,一来,炖煮是种超省事的烹饪方式,二是因为自己其实“懒”得做菜,不喜欢那种过于琐碎的程序。撇完沫、下好料以后,把火拧小,盖上锅盖,就可以放任时间去产生它神奇的转化作用了。若问具体要炖多长时间?不同的人家恐怕也有不同的答案。时间紧的,炖一个半小时,应该是不用太费牙,就可以吃肉了。时间松裕,炖两个半小时也没问题。炖到那个时刻,肉开始“飞”了,连骨头也应该啃得动了。每次炖肉的几个小时里,不单是家里的每个角落,就连楼道里,也是充斥了鲜美的味道。不闻不知道,出去闻了再回来,倒让人有压力,不好意思了。赶快把抽油烟机打开拼命往外吹。要是不小心,忘了看时间,忘了关火,一路炖下去,会怎样呢?我听说过一个故事。文革时,昆明的一群年轻人去北山。去北山做什么呢?用今日的话说,是去徒步。他们带了炊具和帐篷,其中还有人背了枪。既然有枪,一群年轻人自然会去用它打个猎。后来,他们猎到了一只羊。当天晚上,他们就把猎物炖了,美美地吃了一顿羊肉。没吃完的部分,就搁在锅里继续炖,想着第二天早上再来一顿。没想到,炖到第二天早饭时候,一群人掀开锅盖一看,昨夜剩余的羊肉竟然消失了,彻底融化在了汤里。这个故事提醒我们,炖肉并非越久越好。没吃到第二炖羊肉,对于这班年轻人来说,还不是最糟糕的结果。最糟糕的是,他们在锅里“打捞”羊肉的时候,正被当地农研所的人抓了个现行,指控他们猎杀的是农研所放养在北山上的一头种羊,因此向他们索价大元。人赃俱获,无法抵赖,几个年轻人们最后掏空了自己的口袋才得以离开。60年代中的元,恐怕相当于今时今日的00元都不止吧。一顿饭吃完,彻底“毁尸灭迹”,这头羊也许就永远是免费的。炖久了,反倒坏了事。做人、做戏何尝不如此?四.上桌写完了这篇文章,差不多就可以关火了。锅里的美味,不盛到碗里,吃到肚里,都不算完成了作为食物的完整历程。可能您要问,炖一锅排骨,不就是拿个大碗连汤带肉一起盛出来吗?也对,也不对。容器的部分,大碗是少不了的,各人的小碗也必不可少。容器之外,一锅汤以及其中的肉,如何以最佳状态呈现在人面前,恐怕还要仔细思考。倒不是非要把排骨像“冷片”那样码得整整齐齐,但或许可以撒几片香菜、一把葱花,或者调碗蘸水,弄个醋碟。再好的东西也需要包装,需要衬托。然而,生活在一个过度包装的时空里,我只希望,今天这锅排骨汤,没那么矫情、做作。不过说老实话,有人惦念着香菜和葱花,不是为了拍照发朋友圈,而是真心喜欢吃这口儿。那位喜欢吃排骨蘸醋的,倒总是自己想不起来,非等到第一口肉吃到嘴里了,才催另一个人去弄。五.入口吧唧吧唧,呼噜呼噜,吧唧吧唧,呼嚕呼嚕,......."食不语",既是礼,是对人的尊重,想来也是对食物的最高敬意了。立冬了,而排骨在肚子里,难怪是个暖立冬。糊涂小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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